interview

簽約後才發覺條款令人擔心

NaLau
NaLau
自己想take一個新offer
所以簽約時冇考慮太多
但簽約後先發現有d條款令自己唔舒服
例如離職通知期較長,離職後一年不得從事相關業務,etc.
同朋友傾過都認為有少少不公平
但衰自己心急已簽約
請問大家有冇試過類似情況?
應如何處理?

編輯於2022年10月19日

Colin@OnMyGrad
Colin@OnMyGrad
Verified-icon高手高手高高手

Hello! 理論上簽約時,HR應該都同你walk through過啲detail嘅,at least會講下幾錢人工、幾多日AL、有咩額外benefit、醫保、離職通知期、俗稱過冷河嘅"離職後一年不得從事相關業務"等等等等,所以對公司嚟講,你簽得呢份employment contract,都suppose係接受上述嘅terms,所以都冇乜得話改定點,因為佢又唔係違反勞工法例...可以做嘅嘢:一係把心一橫quit咗佢;一係同HR傾下,不過預咗成數都唔高。

Btw notice period方面,較長嘅意思我估你係講緊2-3個月啦,的確for junior搵工係麻煩嘅,但有啲公司都會容許扣淨返嘅AL嚟提早走,呢個都可以問清楚;而"離職後一年不得從事相關業務",好多時係指唔可以開公司做同類business,以防有啲人咁樣搶走個客,喺marketing / PR / event行業較常見,呢點都可以問個清楚係點。

編輯於2022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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